岗位职责
1.领导集团人力和行政管理工作;
2.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人力和行政管理相关决策;
3.组织建立先进有效的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体系;
4.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务决策,协助进行集团战略、制度建设和计划管理等工作。
5.根据集团规定参加集团有关决策机构,对各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并在授权范围内参与决策;
6.参与组织架构设计会审;
7.审核控股集团和各公司人员的定岗定编;
8.指导集团人力资源报告的编制并审核;
9.指导人员招聘工作,根据集团授权审核控股集团本部和各子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和计划外招聘;
10.审核高层、中层和基层关键岗位员工的招聘录用、转正、升降职、离职和跨部门或跨项目的人员调动;
11.在权限范围内,审核薪酬总额核定和控股集团总部和子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核定和调整。
任职资格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等相关专业。
无。
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其中8年以上中层管理职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地产企业高层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在大型集团性地产企业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掌握现代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对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体系有深入了解,掌握行业先进的行政管理模式。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经验积累,对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薪酬设计、绩效管理、岗位培训、职业发展通道建设等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有很强组织领导才能,优秀的外联与公关能力,具备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思路清晰,考虑问题细致,能够承受较强工作压力;沟通谈判能力强,有较高的商务谈判水平以及高超的谈判技巧,善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